为了迎接本科教学水平评估,进一步规范校内各类指示牌、名称标识牌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校园道路牌、单位指示牌、单位名称牌、楼号牌、房间号标识牌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制作、安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院(系、部)、机关各处(室)将本单位的名称及下属建制名称(全称)于4月15日前报后勤保障处(注明房间号)。单位的名称及下属建制名称均以学校文件为准。
2、机关各处(室)、各院(系、部)、的名称标牌由学校统一进行设计。
3、各院(系、部)的教研室、实验室、各类办公室、中心名称标牌规格必须一致。已经统一设计、安装的,不再重复进行安装;需要补充的,将补充的标牌名称及规格报后勤保障处,由后勤保障处统一进行补充安装。
联系电话:63556617
联系人:刘洛涛
后勤保障处
200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