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实验室建设评估工作的总体部署,设备处于2004年11月25日至26日组织由校教学督导组、校评估办等组成的评估专家组,对各院、系实验室进行了初评估。专家组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标准表》、《高等学校专业实验室评估标准(试行)》和《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教学评估(实验室建设)自查与建设标准》,采取听取实验室迎评促建工作汇报,仔细查看实验室自评报告和相关背景材料、实验室现场检查等方式,从实验室体制与管理、仪器设备、环境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方面对每一个实验室进行了认真评议,形成了评估整改意见。 专家组认为:各院、系实验室为迎接教学水平评估都做了大量工作,但各院、系工作进度不一,还需按照整改意见,进一步加大迎评促建的工作力度。
目前,设备处正在向各院、系反馈专家组评估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