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我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财政厅根据《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要求,面向全省征集2007年度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创新资金)项目,具体事项如下:
一、 支持的技术领域
创新资金重点支持相关高新技术领域中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能够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具有显著节能降耗效果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项目;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显示度,市科技计划重点支持的项目;初创期的科技型小企业、尤其是科技企业孵化器内企业的创新项目。本年度重点支持的领域有(详细内容请登陆www.innofund.gov.cn,见《2007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1.电子信息:主要包括微电子技术、计算机及网络产品、通信产品、广播电视技术产品、新型电子元器件、信息安全产品、智能交通产品。2.生物医药:医药生物技术、中药天然药物、化学药、新剂型制剂技术及产品、轻工和化工生物技术。3.新材料: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精细化工品。4.光机电一体化: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先进制造技术、新型机械产品、医疗仪器技术设备、电力系统信息化与自动化、汽车行业相关技术产品。5.资源与环境:环境污染控制和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工业和重点污染行业的环境问题与技术需求、发展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的关键技术、环境监测应急和预警技术、资源高效开发与综合利用技术。6.新能源与高效节能:可再生清洁能源技术及相关产品、新型高效能量转换与储存技术和相关产品、高效节能技术和相关产品。7. 高新技术服务业:信息技术服务业、生物医药技术服务业、新材料技术服务业、光机电一体化技术服务业、资源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业、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服务产业。
二、 申报企业及项目要求
(一) 申报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3.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二)申报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2.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三、创新资金不支持的对象
(一)不支持的项目:1.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项目;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工业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3.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4.已列入国家和省科技计划并得到国家和省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收的项目;5.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6.实施期不满两年的项目,项目完成时仍无法实现销售的项目;7.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8. 软件产品;9.《指南》中明确当年度不支持的项目。
(二)不支持的企业:1.外商独资企业和中方拥有股权未超过50%的中外合资企业(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除外);2.已经上市的企业以及上市企业占有50%以上股份的企业等。
四、创新资金支持的方式和类型
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和项目所处的不同阶段,创新资金分别以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不同类型的资助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详见《指南》)。
五、申报材料有关事项
1.申报截止时间:2007年6月5日。
2.申报方式:从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注册填报(http://www.innofund.gov.cn),并通过该系统生成纸质材料。项目按属地化申报,由各省辖市科技局、郑州、洛阳高新区汇总报送,不受理个人材料;有关申报具体事项,请询问所在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局(经发局)。
3.纸质材料一式四份,附件一式一份,书籍式装订。报送河南省科技情报研究所二号楼八楼;
4.项目申报清单加盖省辖市科技局或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与省辖市财政局公章。项目清单内容: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项目所属技术领域申报的支持方式(无偿资助、贷款贴息)与数额。
联系人:赵海军 李瑞红
联系电话:0371-65908396 65808626
5.本公告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