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3年度机关(教辅)各部门考核结果的公示
院属各单位:
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机关各部门工作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规定,在系部代表测评打分、专家组听取部门述职打分、院领导综合评价打分等评分程序的基础上,经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并报院党委同意,现对考核得分前十名的部门进行公布,对拟表彰的五个部门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在三天内向考核领导小组反映。
得分前十名部门:
党委组织部(统战部) 94.3分 院长办公室 91.8分
党委办公室 91.7分 党委宣传部 91.4分
人事处 91.0分 财务处 90.4分
学工部(学生处、团委)90.0分 科研处 89.8分
设备处 89.1分 研究生处 88.8分
拟表彰部门:
党委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人事处
财务处 研究生处
院考核领导小组
200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