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部署,现将《河南省联发实业贸易总公司债务登记公告》通知如下。该公告已刊登在《河南日报》(3月20日)上,如我院有登记对象,请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将登记对象姓名汇总报党委组织部,然后由登记对象本人到党委组织部填表登记。截止时间为4月10日18:00。
党委组织部
2004年3月23日
附:
河南省联发实业贸易总公司债务登记公告
为了尽快核实河南省联发实业贸易总公司债务情况,为兑付债务做好准备,现就债务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自2004年3月20日至4月10日进行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二、登记对象:河南省联发实业贸易总公司的债权人。
三、登记单位和地点:河南省联发实业贸易总公司在省直单位和中央驻郑单位的“会员”债权人由本单位登记;郑州地区以外的“会员”债权人在郑州市经五路20号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待所217号房间登记。联系电话:5867217。其他“会员”债权人(含驻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人员)由郑州市负责登记(有工作单位的在本单位登记,无工作单位的在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登记,各单位登记后送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汇总上报)。具体登记地点由各单位自定。
四、登记办法:河南省联发实业贸易总公司的债权人持有关债权凭证原件、身份证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登记。
本次登记为债务兑付的基本依据,不参加登记和登记情况与事实不符者不予兑付。河南省联发实业贸易公司所属“双加”、“豫新”公司农村小香猪饲养户的债务已作登记,此次不再登记。
河南省联发实业贸易总公司资产清理清算小组
200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