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会议精神的要求,现对中层干部岗位职责的制定修改提出如下意见:
1、岗位职责的制定应本着简明扼要的要求,参照提供的模板编写。
2、中层正职和副职的岗位职责均由各个部门自行制订、编写,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后上报学校。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正职岗位职责正式下发,作为任期内考核中层正职的主要依据;副职岗位职责学校只作备案,其岗位职责的界定主要由分管校领导和部门正职负责。
3、请各单位将修改后的岗位职责,于下学期开学后的第一周内上报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
人 事 处
200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