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校《系部、二级学院任期考核指标体系(党建思想政治工作部分)》发给你们。请按此指标体系再次核定已上报的任期目标等级。如有变动,以书面形式在本周四前反馈到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
200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