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6年预算和2026—2028年财政规划的通知》(豫财预〔2025〕36号) 《郑州轻工业大学预算管理办法》(郑轻大政〔2022〕52号)等文件精神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两高四着力”长远谋划和建设高水平轻工业大学战略目标,开展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
编制工作要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全面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以2025年经济责任审计提出的问题为抓手,狠抓落实整改。推动零基预算改革,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资源统筹,兜牢“三保”底线;压实归口管理责任和各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努力提高资金配置效率与产出效果;加强债务管理,切实防范财务运行风险。为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编制原则
1.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预算编制应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入预算应全面真实,积极稳妥;支出预算应在财力允许的范围内,按轻重缓急合理安排。
2.全面预算,统收统支。各单位组织完成的所有收入和安排的各项支出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各单位要准确测算各类收入和各类支出,并纳入收支预算,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
3.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各单位依据2025年预算安排,结合2026年拟安排的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各类支出预算;安排支出预算应区分轻重缓急,确保重点领域、重大事项、重要支出优先纳入预算,不存遗漏、不留“硬缺口”,杜绝“面子工程”、“形象工程”,集中财力保障急需支出,确保可持续发展。
4.勤俭节约,讲究绩效。将过紧日子理念贯穿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全面实施零基预算;严格控制一般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和培训费,压减低效无效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快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编制要求
预算工作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编制本单位2026年预算,确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并按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填报。
1.做好统筹规划,发挥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提前谋划部署2026年工作安排,做到年度重点任务与预算编制深度融合,实现“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领航作用。树立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本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和归口管理职能;强化程序意识,预算申报相关决策须经单位集体讨论决定,申报数据要准确规范、科学合理。
2.规范采购预算,确保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各单位应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和政府采购规定,年度预算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综合考虑本单位资产存量和增减变动情况,科学编制配置计划。资产配置需求应首先在单位内部调剂满足,无法调剂的,可通过学校资产管理部门调剂予以保障;仍无法解决的,应对拟选取的租用、购置等配置方式进行综合分析和可行性论证,选取最优方式进行配置。未编制资产配置计划的,不得配置新增资产。
3.强化执行监控,突出预算安排的约束性。各单位要做好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等前期工作,确保预算批复后可立即按照规定用途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有细化需求的项目,相关单位不得预留本单位资金,应在预算编制阶段尽量细化完毕,并将细化方案报送财务处,确实无法在预算编制阶段细化的,应在上半年完成细化分配,下半年不再进行项目资金细化,未细化完毕的资金,统一收回统筹使用。对已细化资金,不得简单“一分了之”,应督促加快项目实施,定期通报执行进度,避免资金沉淀。各单位上年结转资金应于9月底前支付完毕,当年资金9月底前支付金额应不低于预算下达金额的60%、12月底前支付金额应不低于预算下达金额的90%。
4.深化绩效管理,推动资金使用的效益性。各单位应落实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科学合理设定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应与建设内容和预算额度相匹配,按要求及时完成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财务处将加强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管理的有机衔接,推动预算资金配置效益的提升。
四、任务分工
(一)基础数据报送
1.人员信息
人员信息由人事处报送,包括学校全部教职工数据,按照部门和用工形式统计,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2.学生信息
学生信息由教务处、研究生院报送,按照学院、专业统计,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
(二)收入预算编制
学校取得的各项收入应依法依规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请各单位认真测算、稳妥编制2026年收入预算,既要考虑新的增长点带来的收入增加,还应充分预估收入实现的不确定性,杜绝遗报、漏报、瞒报,未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
收入预算编制具体分工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由财务处牵头,会同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社科处等有关单位编制;
2.学宿费收入由财务处牵头,会同教务处、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等有关单位编制;
3.科研事业收入由科技处、社科处编制(包括非同级科研经费拨款、横向科研收入和其他科研经费收入);
4.合作办学收入由合作办学管理处编制;
5.房屋租赁、场地租赁、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由资产经营公司及其他有相关业务的单位编制;
6.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由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编制;
7.实验室开放与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收入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编制;
8.考试考务费、培训费收入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工程训练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及其他承接考试、培训业务的单位编制;
9.各类经营收入,包括食堂、澡堂经营收入、停车费收入、水电费收入、诊疗收入等,由后勤保障服务中心、保卫处、校医院及其他有相关业务的部门编制;
10.捐赠收入由校友联络办公室编制;
11.郑州市(含辖区)教育经费拨款、公共卫生拨款收入由附属学校、校医院编制;
12.预计能够在2026年实现的其他各类收入,根据业务性质和收入来源,由相应部门编制。
(三)支出预算编制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经费等运转支出;项目支出根据排序,从项目库中统筹安排。各单位应深入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围绕学校战略目标和本单位2026年重点工作任务,科学合理申报支出预算。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安排支出。
支出预算编制具体分工如下:
1.人员经费
(1)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由人事处编制,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保公积金费用、各类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遗属补助等;
(2)外聘人员经费、临时人员经费,由聘用外聘人员和临时人员的人事处、后勤保障服务中心、国际教育学院、附属学校等单位编制。
2.公用经费
(1)水、电、气、暖、物业管理等费用支出,由后勤保障服务中心编制;
(2)安保、消防经费由保卫处编制;
(3)禹州实训中心、附属学校运行经费,由禹州实训中心和附属学校编制;
(4)学生培养、教学实践环节经费由教务处、研究生院编制;
(5)奖助学金经费,由学生处、研究生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编制;
(6)食堂、校医院、校属企业相关物资采购、运营经费,由后勤保障服务中心、校医院、资产公司编制;
(7)各单位办公经费、学生活动经费由财务处按定额标准编制;
(8)债务支出由财务处编制。
3.业务经费
各单位业务经费预算编制总额实行零增长,不超过2025年批复金额,由各单位根据职能职责,结合2026年工作计划编制,申报时须提供详细的编制依据和测算方法。
4.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由各单位按照入库顺序从项目中申报,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得申报。
5.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由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组织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由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和财务处统一组织编制。
6.其他各类支出,由财务处根据财力可能统筹规划,合理编制。
五、时间安排
1.基础数据报送
请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等单位,于2025年11月10日前,将基础数据excel电子版报送至财务处邮箱。邮箱地址:cwc@zzuli.edu.cn。
2.“一上”预算申报阶段(2025年9月28日-2025年11月14日)
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编制任务,在系统内提交收支预算编制方案,为落实审计整改任务,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化程度,各单位在申报业务经费和专项经费时,应将培训费和会议费预算额度细化,并同步填报培训计划和会议计划。
3.“一下、二上”编制阶段(2025年11月15日-2026年1月14日)
财务处对各单位提交的收支预算方案进行汇总、审核、评估。在优先足额保障基本支出的前提下,依据项目质量、轻重缓急等因素,采取选优项、择重点、排时序的方法确定拟安排项目和备选项目,并将选定项目纳入预算项目库,同时下达各单位预算控制数和审核建议。
各单位根据控制数和审核建议修改预算方案,调整项目申报书、绩效目标,完善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信息,提交至财务处。有二次分配需求的项目,应在此阶段同步报送细化方案。
3.“二下”批复阶段(2026年1月15日-教代会审议通过)
财务处汇总审核“二上”预算后,形成年度校内预算草案,经预算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拟定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和教代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分配下达至各预算单位。
六、其他事项
1.2026年预算编制通过学校预算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开展,可通过学校官网-智慧门户-应用中心-财务&资产-预算管理平台进入申报,不再接收纸质材料。
2.后续财务处将召开校内预算编制系统使用的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财务处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