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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4届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综合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24-06-04   浏览次数: 222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的通知》(教就业厅函〔202411号)及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培训会要求,及时准确掌握高校毕业生就业进展,确保毕业去向数据真实准确,现就做好我校2024届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就业监测对象

就业监测对象是我校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学籍且取得毕业资格(含结业)的所有本科生和研究生。各学院要按照“应报尽报”“准确上报”的原则,把取得毕业资格(含结业)的毕业生纳入就业监测对象报送范围。

二、规范毕业去向登记

各学院要及时督促毕业生离校时登录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dj.ncss.cn,以下简称全国登记系统)或关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毕业去向确认。毕业生毕业去向等信息有变更的,须在“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中及时更新,更新完成后待数据同步到全国登记系统再予以确认。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生离校确认工作,督促毕业生离校时全部确认本人毕业去向信息,并以此为数据核验的主要抓手,及时核验处理毕业生反馈的问题。

三、做好就业进展动态监测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就业监测工作机制,推进就业监测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确保毕业去向数据真实,各学院需加强就业监测过程指导,规范填报就业数据,严格按照最新的毕业去向界定标准进行材料审核,实时审核毕业生去向信息和证明材料,做到去向“落实一人、审核一人、上报一人”,不积压、不漏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毕业生去向信息登记后有变更的,需要在831日前及时进行更新。

四、开展数据核查

各学院要制定本学院的就业监测数据自查方案,对本学院就业数据开展全面自查,严格把关毕业生就业材料,对有问题的数据及时纠正,维护好就业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自查工作开展的相关材料,由各学院自行整理、存档备查。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通过线上与线下核查、常态核查与集中核查相结合的就业监测核查工作机制,对各学院就业材料进行复核;并开展电话抽查,对就业真实性进行复核。重点对灵活就业、其他录用形式就业、就业管理系统反馈异常的就业信息进行核验。整理填写《郑州轻工业大学202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情况一览表》存档备查。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就业工作“四不准”“三不得”规定,严守就业数据真实准确底线。持续做好就业跟踪帮扶和不断线服务,持续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助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附件:郑州轻工业大学202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情况一览表.docx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46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