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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二次集体学习会
发布部门: 机电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 2024-06-13   浏览次数: 176

6月13日下午,机电工程学院在西三楼215会议室召开党纪教育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二次集体学习会,围绕“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开展专题学习讨论。院党委委员、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辅导员等参加会议。党委书记刘国豪主持并发言。

会上,党委副书记陈璐、副院长杜文辽、团委书记徐莉先后发言。

刘国豪以《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增强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意识》为题领学发言。他在领学时指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至一百二十九条对违反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作了具体规定,修订后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有关内容,将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为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制定了明确的行为准则。他结合工作实际表示,学院党组织要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的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廉洁从业,关心群众,积极维护广大师生利益。

陈璐在研讨发言中表示,党的廉洁纪律是党为确保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从事公务和其他活动时清正廉洁而确立的行为准则。学院党员干部要管住行为、守住清白,辅导员队伍要不断加强廉洁教育,坚持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决落实学校党委的组织决定和工作要求,努力做好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工作。

杜文辽结合自己分管工作实际表示,要切实强化研究生党员廉洁纪律教育,时刻紧绷廉洁这根弦,严守廉洁底线,在学院内涵建设、国际交流等工作中自觉增强廉洁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徐莉在研讨发言中结合共青团工作实际,谈了自己学习认识和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