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办学〔2023〕40号)》文件精神,根据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基层就业卓越奖”评选对象为赴基层就业并做出突出业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指导服务大学生赴基层就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基层就业是指到城乡基层工作,既包括单位就业,也包括自主创业。基层主要包括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应征入伍(团级及以下单位)。
二、评选名额
全省拟评选“基层就业卓越奖”高校毕业生50人,教师10人。每所高校可推荐毕业生2人,推荐教师1人。
三、评选条件
(一)高校毕业生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敬业奉献,遵纪守法,志存高远,脚踏实地。
2.扎根基层:从高校毕业不超过10年(含10年),在基层岗位工作时间3年及以上,遴选时仍在基层岗位。优先考虑到中西部、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国家战略行业等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工作突出:在基层工作期间,工作能力突出,成果显著,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得到单位和群众广泛认可。
(二)教师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作风优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严格自律。坚持“四有”好老师标准,甘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3.服务一线。长期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线从事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高校教师,包括就业指导教师、专业课教师、党政干部、辅导员和就业工作人员等,原则上从事就业工作3年及以上。
4.工作突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就业育人理念,用心用情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勤恳务实,奋勉向上,在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四、推荐程序
(一)单位推荐。各单位广泛宣传并推荐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和教师候选人。
(二)学校遴选。根据推荐情况组织校内遴选推荐工作,按照要求报送省教育厅进行评选。
教育厅将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择优评选出河南省“基层就业卓越奖”。对评选出的基层就业卓越奖毕业生和教师进行集中表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评“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奖励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基层就业卓越奖”实行“推荐者负责制”。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推荐候选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二)毕业生请填写《“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表(高校毕业生)》(附件1)和《“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候选人事迹材料》(附件3)。教师请填写《“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表(教师)》(附件2)和《“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候选人事迹材料》(附件3)。
个人事迹材料和视频材料主要反映与基层就业相关的工作情况(事迹材料限2000字;视频限3分钟以内,分辨率要求为1080P,大小不超过300M,MP4格式),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同时提供 JPG格式的电子证件照(1寸 2.5*3.5cm,413*295 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1600*900像素)、获奖荣誉证书、宣传报道等相关支撑材料。
(三)请各单位于2023年3月6日前将推荐表和候选人事迹材料(含电子版和纸质件)报送至两校区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孙铁山,联系电话:0371-86608158。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3年2月24日
附件1 “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表(高校毕业生).doc
附件2 “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表(教师).doc
附件3 “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候选人事迹材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