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2〕397号)文件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就业创业工作内涵和水平,组织开展好2022年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研究申报工作,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立项工作
(一)申报对象
现从事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人员、教学教研人员和辅导员。已承担往年项目未结项者(含课题负责人和成员),不允许申报本次课题。
(二)选题要求
申请人请参照附件《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中的课题指南,结合自身研究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二、课题结项工作
(一)结项范围
教学〔2020〕317号文件公布立项并于2021年已提出延期申请的课题。
(二)提交材料
1.以“研究报告”申请结项的课题,须线上提交研究报告、采用部门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应用价值)或专家鉴定意见(教授1人或副教授2人)、相似性检测报告(相似比不超过30%,加盖科研部门公章)。
2.以“研究报告+论文”申请结项的课题,须线上提交研究报告,相似性检测报告(相似比不超过30%,加盖科研部门公章),论文(公开发表,不少于5000字)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
3.以“研究报告+著作”申请结项的课题,须线上提交研究报告,相似性检测报告(相似比不超过30%,加盖科研部门公章),著作(正式出版)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线下提交著作原件(评审工作结束后退回)。
三、优秀成果评选工作
(一)申报范围
1.凡于2021年结项且经过一年以上实践应用的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成果均可参与;
2.凡于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的毕业生就业创业类成果均可参与,各二级学院可推荐1-2项。
(二)申报类别
研究报告、论文、著作
(三)提交材料
1.研究报告成果:须提交不少于10000字的研究报告,同时可根据实际提交省部级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获奖情况及媒体报道等支撑材料。
2.论文成果:须提交论文电子版、发表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下载量、引用量、转发量截图等。发表刊物须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出版的CN刊号,可以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维普网上检索,字数不少于5000字。
3.著作成果:须提交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等,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交校级以上获得奖励情况、推广应用情况、受益师生情况等,线下提交著作原件(评审工作结束后退回)。
4.若成果应用于教育教学或就业创业工作实践,须提交成果应用情况说明,应包含成果简介、应用起止时间、主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方法、创新点、推广应用效果,应用单位须加盖公章并标注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申报时间节点及方式
课题申报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2023年2月17日前:课题/论文负责人登录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云平台(简称“云平台”http://www.hnbys.haedu.gov.cn)填报相关材料;负责人如已注册,请直接登陆;如未注册,请点击“注册”,选择“教师类型用户”,填写账户信息注册后登录。2月17日后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统一审核评审推荐,逾期不候。
(二)2023年2月20日前:学校将按照“依靠专家、严格条件、规范程序、公正评审”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对拟推荐立项课题和优秀成果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学校统一上报。
五、相关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同时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以往承担的省毕业生就业创业课题必须已按规定结题,未结题者不能申报。严禁同一负责人和同一项目通过变换名称等形式进行多头申报。严禁同一人(含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在不同课题和论文中多次出现,原则上出现次数不得高于2 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会同科研部门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参与项目个数等严格把关,对存在报送虚假消息或审核不严的,取消申报资格。
(二)各二级学院要要聚焦就业工作中热点、难点、堵点问题,以应用为导向,全面动员,精心组织,鼓励相关人员积极参与。课题及论文申报人员要深入研究,大胆创新,用理论指导实践,进一步提升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内涵,形成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与科研工作的良好氛围,以确保取得高质量、高水平的成果。
联系人:孙铁山,联系电话:0371-86608158。
附件: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pdf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