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教育部、教育厅关于实验室重要危险源的管理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加热与制冷设备专项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本次排查覆盖全校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及实验实训场所。
加热设备:排查烘箱、电阻炉、管式炉等加热设备。
制冷设备:排查各类冰箱、冷柜、常压液氮存储设备等制冷设备。
二、排查内容与管理要求
1.加热设备:逐台核查设备种类、已使用年限等,使用年限一般控制为12年,具体设备应依据其设计使用寿命和实际使用情况,到期应予报废;确需延期的,所属单位须提交安全评估报告报学校审批备案,最长延期不超过4年,到期强制报废,严禁超期使用、严禁再次延期。
2.制冷设备:重点排查冰箱(含超低温冰箱),逐台核查是否存放易燃易爆危化品、是否具备防爆属性、使用年限等;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冰箱必须为原厂防爆冰箱或经具备资质单位完成防爆改造;冰箱常规使用期限为10年,到期应予报废,延期规定同上。常压液氮罐应核查真空度及使用寿命等。
3.落实环境与使用规范:加热设备须置于通风干燥处,严禁放置在木桌等易燃载体上,周边预留散热空间并远离易燃物及配电箱。冰箱周边不得堆放杂物,内部试剂须密封并标识清晰,严禁存放食品。液氮使用场所需保证通风顺畅,落实防窒息、防冻伤措施,常压液氮罐按周期校验,严禁超期使用。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中心)高度重视,开展全覆盖排查,请于2026年9月24日前将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实验室加热设备专项排查统计表》《实验室制冷设备专项排查统计表》提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电子版Excel和签字盖章PDF文件同步发送至sbc@zzuli.edu.cn。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6608292
附件1 实验室加热设备专项排查统计表.xlsx
附件2 实验室制冷设备专项排查统计表.xls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