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21年获批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需接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的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以下简称评估)。为确保我校学位授权点顺利通过评估,现组织相关学位点开展校内预评估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学位授权点
序号 | 学位授权点代码和名称 | 授权级别名称 | 牵头单位(参与单位) |
1 |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 | 博士一级学科 |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学院、新能源学院,新能源汽车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食品生产与安全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 |
2 | 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 | 博士一级学科 |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烟草科学与工程学院) |
3 | 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 | 硕士一级学科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学院) |
4 | 0254国际商务 | 硕士专业学位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5 | 0452体育 | 硕士专业学位 | 体育学院 |
二、评估组织
(一)校级评估机构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统筹协调、制度保障和整改监督等工作,具体由研究生院负责实施。
(二)培养单位评估机构
各评估学位授权点牵头单位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学位授权点的评估工作,组织成立评估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学位点评估数据统计、基础支撑材料整理、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填报等工作,聘请评估专家,根据专家组评估结果和改进意见,做好整改工作。
各评估学位授权点参与单位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学位授权点的评估工作,组织成立评估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学位点评估数据统计、基础支撑材料整理、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填报等工作,全面配合评估学位授权点牵头单位的工作。
三、评估内容
全面评估学位授权点是否达到并持续满足正在执行的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是否保障了学位授予质量。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研究生培养方向和特色、招生选拔、师资队伍、课程教材、案例教学、科学研究、服务贡献、学术交流、学风建设、条件建设和制度保障等。评估标准和要求不低于被评学位授权点增列时和最新版的学位授权点申请的基本条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根据评估结果对参评点分别做出继续授权、限期整改或撤销学位授权的处理决定。
四、程序要求
(一)各学位点参照学科评议组或教指委制定的《专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往年)》,并对照《学位授权审核基本条件》《学位授权点评估指标体系》《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等文件要求,按照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填报《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并提供支撑证明材料。
(二)各学位点牵头单位聘请国内同行专家组成评估专家组,开展自我评估,专家组成员人数应为奇数(至少5人),评估专家一般应是本学科领域学术水平较高的研究生导师。学术学位授权点评估专家应包含至少2名(博士点至少3名)本学科现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专业学位授权点专家组应包括至少2名本专业现任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和1名行业专家。
五、时间安排
(一)2025年4月11日前,各学位点牵头单位提交《XX学位点专项合格评估预评估工作小组名单》。
(二)2025年5月15日前,各学位点牵头单位提交《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XX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自查情况表》,并提供上述表格对应的支撑证明材料备查。
(三)2025年5月30日前,各学位点牵头单位聘请校外相关专家组成评估专家组,完成自我评估,须于专家评估会议召开前1周提交《XX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预评估专家信息表》。专家组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形成专家组评议意见。根据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各学位点牵头单位结合专家意见,完善《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等系列材料。
(四)2025年6月3日前,各学位点牵头单位提交《XX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预评估专家组评议意见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位授权点评估是对我校新增学位授权点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检查,评估结果将直接关系到学位授权资格和学科的持续发展。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预评估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
(二)精心组织。学位授权点评估由参评学位授权点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开展,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相关工作。
(三)认真填报。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有据可查,报告格式规范、逻辑通顺、信息全面、重点突出。
(四)按时报送。参评学位授权点要根据时间节点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Word版、PDF版和纸质签章版,其中纸质签章版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七、其他
目前上级部门尚未发布新一轮评估具体工作方案,学校组织开展此次预评估工作旨在为后续的正式评估提前准备必要的材料,提前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问题。请各相关单位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此次预评估工作,确保正式评估结果获得“继续授权”。未尽事宜,以上级正式通知为准。
联系人:冯老师、曹老师。
联系电话:86608279、86608286。
工作邮箱:yjsc@zzuli.edu.cn。
研究生院
2025年4月7日
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预评估工作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