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师进修管理办法》(郑轻[2008]99号)、《郑州轻工业学院关于教师攻读博士学位的暂行规定》(郑轻[2008]30号)、《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师进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工作暂行规定》(郑轻院[2009]4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学校2012年度下半年师资进修培养计划的制订工作,请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师资进修培养计划进行组织论证,并于2012年2月20日前将本单位2012年度下半年师资进修培养计划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为鼓励教师进企业从事工程实践工作,保障我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方案”的实施,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关于教师进企业从事工程实践的暂行规定》(郑轻院[2010]77号),请相关单位认真做好2012年选拔教师进企业从事工程实践工作的事宜,列入2012年度师资进修培养计划。
    请各单位将2012年上半年师资进修培养计划执行情况以书面形式一并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附件:
    1、《郑州轻工业学院关于教师攻读博士学位的暂行规定》
    2、《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师进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工作暂行规定》
    3、《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师进修管理办法》
    4、《郑州轻工业学院关于教师进企业从事工程实践的暂行规定》
    5、郑州轻工业学院2012年度下半年教师进修计划表
    6、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审批表
    7、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师进博士后站审批表
    8、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师进修申请表
    9、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师进企业从事工程实践申请表
    
    联系人:赵阳
    联系电话:0371-63556050
                                       人事处
                                   二0一二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