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2]210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范围
    省(校、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或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二、推荐条件
    (一)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主讲过一门以上主干课程,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
    (三)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岁以下;或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讲师,年龄在40岁以下。
    三、推荐办法及报送材料、时间要求
    (一)采取个人申报、院(系、部)推荐、专家评审、学校研究决定的办法。由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经各院(系、部)研究后,报学校人事处;人事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报学校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上报省主管部门。
    (二)每个院(直属系、部)限推荐1人。
    (三)报送材料要求
    1、院(系、部)书面推荐报告一份。
    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10份。
    (三)上述材料于2012年3月28日下午6点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
    四、注意事项
      (联系人:赵阳   联系电话:63556050)
   
                                              人事处
                                             201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