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郑州轻工业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暂行)》(郑轻大政〔2019〕65号)的要求,为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科学评价班主任的履职表现、工作业绩和育人成效,激励和促进班主任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充分发挥班主任教师在学生成长成才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与考核原则
班主任工作考核由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结合班主任主要工作职责,重点考核工作能力、综合素质、育人实绩等方面内容。坚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综合评定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目标与过程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2023-2024学年担任学生班级班主任职务的教师,有岗位调整的班主任,此次考核在原岗位进行,工作不满一年的班主任不参加此次考核。
三、考核程序及时间要求
1.成立考核小组。各学院成立班主任工作考核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学院相关领导、学工办主任、团委书记等为成员组成,负责本学院班主任考核工作。考核采取个人总结汇报和小组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班主任自评。班主任进行个人工作总结,填写《郑州轻工业大学班主任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与《班主任工作记录本》一并于6月28日前交所在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小组。
3.学院考评。各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小组,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工作职责,结合班主任日常工作表现和《班主任工作记录本》工作记录情况,对每位班主任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确定考核结果。
各学院要在一定范围内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于7月2日17:00前将《郑州轻工业大学班主任考核登记表》《郑州轻工业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汇总表》(见附件2)及学院推荐等次为优秀等级人员的《班主任工作记录本》交至党委学工部。地点:科学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楼党委学工部学生发展科203室,联系人:陈希 86608117。
4.申诉。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学院考核结束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申请。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班主任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实际成效。具体包括对所带班级的工作开展记录情况、学业规划指导、精神面貌、学风状况、班风建设、学生学习成绩、学生参加课外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学科竞赛及学术交流活动、学生学业预警与帮扶、学生就业考研指导帮扶等方面。
五、考核结果及处理
1.班主任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60-89)、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级。优秀率控制在30%以内。本学年未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记录本》者、所带学生班级出现学生考试作弊等违规违纪者,均不能评定为优秀。
2.对在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师德失范,侵害学生权益;工作失职,产生不良后果;不能按照要求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者,考核结果认定为不合格。
3.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班主任任职资格,并扣发一学期班主任津贴。
4.考核结果将作为班主任评优评先、职称晋升、津贴发放等重要依据。
附件1:郑州轻工业大学班主任考核登记表.docx
附件2:郑州轻工业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汇总表.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