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落实《推动高校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建设指引要求,推进学校与规上企业共建研发中心规范运行,为河南省示范性校企研发中心申报建设打下基础,提升我校产业服务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及要求
依托我校已在教育厅系统备案的校企研发中心(见附件1),以科研项目形式申报,每个校企研发中心推荐不超过1项,已获批河南省校企研发中心原则上不再推荐申报。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2年,项目负责人须是我校在职教职工,且是校企研发团队核心成员。
重点项目:申报团队具备较强技术创新和产业服务能力,具有申报建设河南省校企研发中心的潜力。项目立项后,本年度内有专利、软著等技术成果在省内规上企业转化,经费到账不低于30万元。
一般项目:申报团队具备一定技术创新、产业服务能力。项目立项后,本年度内有专利、软著等技术成果在企业转化,经费到账不低于10万元。
二、立项程序
1.各单位根据前期校企研发中心建设和项目发展前景等情况组织推荐,认真审查,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择优推荐。
2.报送时间:7月5日中午12点前将申请书(附件2)及附件纸质版1份报送至科技处产业科,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合成一个PDF发送电子邮箱。汇总表(附件3)不需要交纸质版,签字盖章后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
3. 科技处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和资助额度,经学校审批后,通知立项备案。
四、项目管理与验收
1. 项目负责人和团队应按申报书建设计划和预期成果,认真组织实施,加强校企研发中心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
2. 学校科技管理部门将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确保项目质量和绩效。
五、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李玉 鲍雅如86608268
电子邮箱:cyk@zzuli.edu.cn
地址:科学校区学生活动中心309
附件1教育厅备案校企研发中心一览表.xlsx
附件22024年度校内校企研发中心专项申请书.doc
附件32024年度校内校企研发中心专项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