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已通过慢性病年审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4-09-18   浏览次数: 347
接省医保中心通知,已通过慢性病的年审延期至2014年年底,9月30日到期后可继续使用,请已经将医保本送至校医院的各位老师,将医保本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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