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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关于发票报销有关问题的说明
发布部门:
综合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13-05-10
浏览次数:
1104
各位老师:
从即日起,凡使用定额发票、网络购物发票报销时必须附销货清单或发运清单,否则不予报销。凡购货发票金额超过1000元以上的,需转账到商家,不得转至个人账户。请各位老师相互转告。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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