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青年教师岗位培训政策的通知
发布部门: 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06-11-20   浏览次数: 54


校属各单位:
  为了全面提高我校青年教师的素质,保证教学质量和学校发展建设的需要,根据《关于青年教师岗位培训的暂行规定》(郑轻院[2003]60号)要求,请各单位认真做好2006年度新进青年教师的岗位培训工作,并将《岗位培训计划表》于11月30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人事处
                           2006-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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