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五一”放假通知
发布部门: 院长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7-04-24   浏览次数: 145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07年“五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517日放假,共7天。428(星期六)、429(星期日)正常上班。42857(第十周星期一)的课,42954(第九周星期五)的课,原428(星期六)的课停上。

二、校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放假前要对全体教职工、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消除隐患。

三、未经学校批准,各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师生集体外出考察、旅游。

四、保卫处要加强值班巡逻,做好安全检查,严防各类意外事故发生。

五、各单位要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并将值班安排于426日前报院长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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