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的《征兵工作条例》规定,依法征集本人自愿且符合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具体要求:一,18-22周岁在校学习的本、专科男、女学生。二,河南籍学生(外籍学生不征)。三,身体要求:1、身高:男1.62米以上,女1.60以上。2、体重:身高以110厘米为标准,上下浮动不超过15%。3、视力:左4.6以上,右4.8以上,戴镜时可达5.0以上方可。四,政治条件合格。五,有关待遇按国家规定的在校大学生参军的规定执行。六,凡符合以上条件,自愿参军的同学可到各系报名。七,未尽事宜可到院武装部询问。 郑州轻工业学院征兵工作小组 200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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