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省文明委对我校进行争创省级文明单位的检查验收,集中展现我校近年来精神文明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学校要求各部门将近3年来所获上级部门奖励的奖状、奖牌、奖杯、获奖证书(原件)于12月2日上午12点之前送交党委宣传部。所有奖状、奖牌、奖杯、获奖证书,学校将妥善保管,展出后送还本人。
党委宣传部
200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