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推荐我省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工作的通知》(教科外〔2010〕96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0年度推荐选拔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凡在河南省境内从事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教学、研究、服务等工作的人员,均可参加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的选拔。
    二、推荐条件
    被推荐人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身体健康,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近五年的业绩符合下列3项以上条件:
  (一)出版知识产权专著或编著过知识产权相关教材。
  (二)承担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知识产权相关课题研究。
  (三)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知识产权相关论文。
  (四)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五)在推动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产业化或标准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并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六)在重大市场经营决策或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中,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并达到预期目标。
  (七)办理或审理重大知识产权案件并取得突出成绩。
  (八)在知识产权学科建设、教学改革和学术研究方面开展创新性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九)主持或主要参与大型企业或县(市、区)以上区域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以及省辖市以上知识产权相关法规或规章的制定,并取得显著成绩。 
  (十)在知识产权领域取得其他显著成绩。
    三、报送材料
    被推荐人需提交《河南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高层次人才推荐表》一式两份(同时将相应电子档发至师资科邮箱 szk@zzuli.edu.cn )。  
    
    四、报送时间
    各单位请于12月9日前将材料统一报送人事处。(教育厅接收材料最后期限为2010年12月10日)
    联系电话:63556050,联系人:赵阳
   
               人事处
               2010年12月6日
   
  附件:1.《河南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管理暂行办法》
        2.河南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高层次人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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