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收集校庆专题档案材料的通知
发布部门: 校庆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7-06-18   浏览次数: 117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和《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等法规条例的要求,为了保证30年校庆相关重要材料的完整、齐全,并能妥善及时收集归档,现对校庆活动全过程形成的档案材料集中开展专题收集工作。请学校各部、处、学院、系、室等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将校庆活动中形成的纸质、电子、音像、实物等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归纳于6月底前送交学校综合档案室。
 
附:校庆专题档案收集范围。
一、校庆活动的总体筹备实施方案等文件。
二、为校庆活动制作的音像视听资料及反映校庆活动的照片,录象带等声像材料。
三、贺电、贺信,来宾、校友签名记录,接受捐赠的目录,校庆的题词及捐赠的书画作品等。
四、校庆会议记录。
五、大事记、文字解识读本。
六、为校庆活动制作发行的纪念品、物袋、宣传材料、邀请函、校徽、证件、画册、来宾(校友)标识等印刷品。
七、校外新闻媒体对校庆的专题报道材料。
八、校庆学术活动、文化活动中形成的材料。
九、其他与校庆活动有关的资料等。
 
校庆办公室
综合档案室
2007.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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