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广大学生以身边优秀典型为榜样,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推动我校优良学风建设,根据《郑州轻工业大学学生奖励实施细则》(郑轻大政〔2022〕35号)、《郑州轻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郑轻大政〔2021〕6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校级奖学金及相关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我校在籍在读的大二至大四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年内不得参加本次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评定:
1.参评学年内受到纪律处分的;
2.无故未缴清学费及住宿费的。
二、评选及表彰时间
评选工作时间:2026年9月至12月;
奖励发放及表彰时间:2026年12月-2027年1月。
三、第一阶段工作:综合奖学金及相关荣誉称号的评定工作(2026年9月)
(一)综合素质测评
各学院严格按照《郑州轻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中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测评成绩能够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对本学年受到各级表彰奖励和积极主动参与志愿服务等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可作为测评的参考依据在德育素质评分中适当加分。
(二)综合奖学金
1.各学院严格按照《郑州轻工业大学学生奖励实施细则》中的申报条件、评定办法、等级、获奖金额、比例和通知规定的时间开展初评及公示等工作。
2.参评学生需完成本学年规定的学习科目,各科成绩及格以上。参评学年内有所修课程不及格的(全校公共选修课除外),不具备此项参评资格。
3.综合奖学金以专业和年级为评选单位进行评定,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进行排序,按照规定比例确定学生的获奖人数及奖励等级。
(三)相关荣誉称号
1.各学院严格按照《郑州轻工业大学学生奖励实施细则》中的申请条件、评选程序、评选比例、奖励办法和通知规定的时间开展初评及公示等工作。
2.十佳“轻大之星”、十佳“自强之星”及相关提名奖的评选工作10月份另行通知;优秀毕业生、十佳毕业生的相关评选工作不与此次评定工作同时进行,以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相关通知为准。
(四)评选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
1.综合奖学金及相关荣誉称号的参评人数计算:以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为节点,各学院大二至大四年级本科学生以专业和年级为评选单位进行评定,按获奖比例等确定获奖相应等级(9月份本学期转专业学生人数应计入原学院总人数)。
2.各学院于9月29日前完成第一阶段综合奖学金及相关荣誉称号的初评工作,获奖名单在学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接受师生监督。如在本阶段结束后出现漏报、错报、少报等情况,原则上不予认定。
3.各学院公示结束后,于9月29日前将《2025-2026学年综合奖学金及相关荣誉称号上报附例(第一阶段)》(附件1)、《2025-2026学年综合奖学金及相关荣誉称号获奖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打包发至学生管理科邮箱(xsgl@zzuli.edu.cn)。
注:《2025-2026学年本科生校级奖学金及相关荣誉称号统计表》(附件3)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十佳“轻大之星”“自强之星”、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评选全部结束后再进行统计汇总,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三、第二阶段工作:单项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的评定工作(2026年10月-11月)
(一)单项奖学金
1.各学院严格按照《郑州轻工业大学学生单项奖学金评选办法》中的奖励类别、标准、要求、程序、金额和通知规定的时间进行初评及公示等工作。
2.单项奖学金分为学科优秀奖、创新创业优秀奖、文体活动优秀奖、精神文明和特殊贡献奖四类。学科优秀奖、文体活动优秀奖、精神文明和特殊贡献奖三类由学生处作为归口部门负责校级审核;创新创业优秀奖由校团委和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作为归口部门分类负责校级审核(奖项申报归口部门参考列表另行下发)。
3.申报创新创业优秀奖的,“挑战杯”竞赛、其他创新类竞赛、发表学术论文和专利等学术科研成果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审核评定;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其他创业类竞赛由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审核评定。
4.本项评定工作采用线上申请、线上审核的方式进行,学生本人严格按照四个不同类别对应的归口部门,通过线上平台(“一站式”学工服务平台)的对应类别提交申请。各学院进行初审,学生处、校团委、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分别进行终审(未按照归口部门提交的申请,原则上不予认定)。
5.线上申请平台开通时间为:9月29日-10月15日。提前申请的系统将自动清除,未按时间要求提交的则视为放弃。单个奖项只得在系统对应类别中申报一次,不得在系统内重复提交。申请被辅导员、学院或学校“驳回”的,应及时在原申请中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如申请被“拒绝”的,则为不予认定的项目。
6.申请的获奖证书时间范围应为:2025年10月-2026年9月。以获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没有证书的和证书落款时间不在本次申请时间范围内的不予认定。
7.四类单项奖学金按照每学年单个类别只表彰奖励一次的原则,个人、同一团队、同一竞赛、同一成果、同一项目或内容相似项目获得多项奖励的,则应按照获得的最高级别奖项进行申报,且就高只奖励一次。
8.往年已申报过的奖项不得重复申报;国家级或省部级(区域级)比赛须严格按照实际获奖级别申报;申报团队获奖的,须由证书排名第一的学生以团体的名义在其所属学院进行申报,不得以个人名义申报,团队其他成员不得重复申报。
9.团队奖项如证书为单人单证,证书上没有团队其他成员姓名的(如西门子杯、河南省大学生国家安全知识竞赛等),需申请人在系统中提交团队所有成员的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材料不齐全的将不予认定。
10.团队奖项如证书排名第一的为本校学生,但成员有其他院校的,申报时需在备注栏予以说明,获奖金额按照团队个人的奖励标准及金额进行认定。如我校参与学生不是证书排名第一的,则此奖项不予认定。
11.申请人需在系统中提交证书或奖状的电子版扫描原件(JPG或PDF)。没有提供证书,只提供获奖网上截图、文件等其他材料的不予认定。非官方认可的社会组织及团体(如部分协会、联合会、组委会、公司等)举办的相关竞赛,原则上不予认定。
注:未按照第7、8条规定要求重复申报的,学校审核排查出的将取消申请人或团队本次单项奖学金的评定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或处分。
(二)专项奖学金(校友奖学金)
1.各学院严格按照《郑州轻工业大学专项奖学金管理办法》中的评选条件、要求、程序及标准进行评定工作。
2.各学院新增设的专项奖学金应提前申报备案,申报材料内容包括:奖学金名称、设奖单位(或个人)情况简介、奖学金基金或奖金总额、奖励对象和金额、申请时间和条件、评审办法和程序等。
(三)评选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
1.由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单项奖学金为线上申报,专项奖学金为线下申报。各学院对申请人申报的获奖时间、内容、材料、金额等进行认真审核,并将初评结果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学院反映,学院及时复审及答复。
2.各学院于10月24日前按要求完成第二阶段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的初评及公示工作,材料汇总后将《2025-2026学年单项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上报附例(第二阶段)》(附件4)及相关汇总表格(附件5、6、7)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学生管理科邮箱(xsgl@zzuli.edu.cn);《2025-2026学年单项奖学金(创新创业优秀奖-创业类竞赛)初评汇总表》(附件8)电子版发送至就业创业指导中心邮箱(jiuye1977@126.com);《2025-2026学年单项奖学金(创新创业优秀奖-创新类竞赛)初评汇总表》(附件9)和《2025-2026学年单项奖学金(创新创业优秀奖-论文、专利)初评汇总表》(附件10)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zzulitw@163.com)。各归口部门10月至11月将对学院初评结果进行终审,并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批准。
四、相关要求和说明
(一)本学期转专业学生因在原学院完成2025-2026学年课程学习,应在原学院及原专业班级中提出申请,参加原学院综合奖学金及相关荣誉称号的评定工作;学生单项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在现学院参评。
(二)各学院需安排专人教师作为本学院负责人,统筹做好各类评定工作,并要求每名辅导员严格把关,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的组织、审核、公示及相关说明。审核不严对学校或学生造成影响或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本次校级评选过程贯穿本学期,评定工作全部结束后,预计12月底进行奖金及相应证书的发放。如发现学生在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一奖多报、扰乱评审秩序和其他不诚信等情况,将取消学生本人或团队本年度所有奖项的评定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联系电话:0371-86608127(学生处)
0371-86608202(校团委)
0371-86608153(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附件:2025-2026学年本科生校级奖学金及相关荣誉称号评定工作附件材料.zip
党委学工部(处)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