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学单位督导组换届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26-09-09   浏览次数: 491

教学单位

教学督导制度是对教学秩序、教学工作、教学质量实施监控与指导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教学单位督导任期现已届满,根据《郑州轻工业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修订)》郑轻大教〔2022〕19 号《郑州轻工业大学教学单位教学督导工作细则(修订)》郑轻大教〔2022〕20号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新一届(2026-2029)教学单位督导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组织

1.二级教学单位教学督导组由1名组长和若干名督导员组成,接受校教学督导室的检查与指导。

2.二级教学单位教学督导组在各单位教学负责人领导下,在本单位开展工作。

3.新一届督导组的工作职责按《郑州轻工业大学教学单位教学督导工作细则(修订)》(附件2)要求执行。

二、聘任条件

1.按照本人自愿原则,由各教学单位从本单位在职骨干教师中选聘,聘期为三年。

2.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责任心强。热爱教育教学督导工作、乐于奉献。

3.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和学校改革发展,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 5 年及以上教学或管理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和教学评估能力。

4.已聘为校级教学督导员者不再担任教学单位教学督导员。

请各教学单位在现有督导员数量基础上,按要求完成新一届(2026-2029)督导的选聘和换届工作,并于9月15日下午5点前将加盖公章的督导换届情况说明和新一届教学单位教学督导组名单汇总表(附件1)报教学质量监控科(科学校区办公楼216),同时电子版发至邮箱:zljkk@zzuli.edu.cn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6608239


附件:

附件1:教学单位教学督导组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2:关于印发《郑州轻工业大学教学单位教学督导工作细则(修订)》的通知(郑轻大教〔2022〕20号).pdf



教务处(课程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6年9月9日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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