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期初实验室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发布时间: 2026-09-04   浏览次数: 30

各学院(中心):

为保障新学期实验教学有序开展、科研实验活动平稳进行,消除实验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期初实验室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与隐患排查

各学院(中心)应对本单位实验室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安全检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假期停用的实验室应及时启封,完成室内全面通风换气,对水、电、气管路和设施进行安全排查,确认运行状态正常后方可启用。重点检查电源电压是否稳定、接地是否可靠,清理设备周围杂物,保证通风散热空间。

2.对实验室开展全域无死角排查,清理走廊、疏散楼道等区域杂物,确保应急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3.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逐项排查,重点关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建立及制定情况。安全检查及整改均应保存完整记录。

二、做好仪器设备检查与维护

1.对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保养与维修尤其关注长期未运行的通风系统(通风橱、排风管道)和高温高压装置(烘箱、高压灭菌锅、反应釜等)。停用超过一个月的设备重启前需进行系统性检查和维护。

2.对本学期实验教学使用的仪器设备,由设备管理人员及时进行实验试做,验证设备运行效果,确保实验教学活动如期开展。

3.排查大型仪器设备性能状态,严格执行“三防四定”(防尘、防潮、防震;定人保管、定室存放、定期保养、定期校验)管理规定。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后,应及时、准确填写使用记录,完整记录设备基础信息、技术指标、使用情况、维护维修等信息。长期不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开机通电,防止性能指标发生变化。

三、规范危险化学品管理

1.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全流程监管,遵循“按需采购、随购随用”的原则,减少库存量危险化学品应科学分类、规范储存,做到账物相符,领用手续齐全。

2.按规范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置工作。实验室危险废物应按化学特性和危险特性分类收集在专用容器中,不得将不同类别的危险废弃物混合收集、存放或处理。实验室运行过程中遇紧急情况应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部门。

、加强实验室安全准入与教育培训

1.所有拟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的人员,须在进入实验室前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成绩合格并签订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

2.各实验室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应对进入本实验室的人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与操作技能指导,内容涵盖实验操作规程、危险源辨识与使用须知、个人防护要求及应急处置流程等。

、时间安排

1.学院自查时间:9月10日前完成全面自查与整改。

2.学校检查:9月11日起组织专项检查。

、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期初实验室各项工作,组织有关人员集中学习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坚决杜绝违规操作、私自实验、无人值守等危险行为请将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情况及时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9月4日 

附件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docx

图说轻工大

热点新闻

精彩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