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2026届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安排,第15周开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为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规定,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组织和要求
1.坚持教研室、学院、学校三级答辩制度,严格答辩程序,各级答辩均应有完整的答辩记录。各学院和专业教研室应按照《郑州轻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要求成立两级答辩委员会,并根据需要可以聘请校内外有关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答辩工作,工程认证相关专业(含已通过和拟申请)原则上要求聘请1-2名企业专家参加答辩工作。
2.5月19日~5月27日(第十二周二~十三周周三),已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初稿,可以在格子达论文检测系统进行预查重,每生可免费查重1次,超过1次需要按照字数进行收费。知网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的学生,需要登录格子达毕业设计管理系统提交论文进行预查重。智慧校园门户-应用中心-毕业设计管理系统-毕业设计管理系统(格子达)。格子达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的学生,可以直接在系统中提交论文进行预查重。
3.5月25日~5月28日(第十三周周一~十三周周四),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管理系统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之后进行查重。知网毕业设计管理系统和格子达毕业设计管理系统的学生均有2次查重机会。学校要求论文复制比≤26%。
4.5月29日~6月4日(第十三周周五~十四周周四),进行论文抽检盲审,按专业毕业生人数3%-5%随机抽取。
5.6月5日~6月7日(第十四周周五~十四周周日),修改完善毕业设计(论文).
6.6月8日(第十五周周一)前,请各学院将本单位的答辩委员会组成情况及答辩安排,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并在答辩前张榜公布。
7.6月9日~6月12日(第十五周周二~十五周周五),安排通过查重检测的学生参加教研室、学院级答辩、学院二次答辩。毕业生必须参加专业教研室组织的公开答辩,确有客观原因,可在答辩前申请缓答辩,直接参加学院级答辩。
参加学院级答辩的学生应覆盖各有关专业,人数应不少于毕业生人数的8%,院级公开答辩应集中进行,答辩场所应有利于师生观摩。
在学院级答辩的基础上,各学院原则上按不超过毕业生人数的1%推荐学生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校级优秀答辩人数分配表见附件1)。
未通过论文答辩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参加9月份延期答辩,需填写延期答辩申请表(见附件2),经学院批准后方可参加9月份的延期答辩。
8.6月14日(第十五周周日),上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一览表(模板见附件3)”、“推荐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情况汇总表”、“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参加9月份延期答辩的学生名单”、“已确定不及格学生名单(答辩不及格且未申请延期答辩学生或延期答辩申请未获批准的学生)”。
9.6月15日(第十六周周一),学校将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对通过校优答辩的学生和指导教师颁发证书。
10.各专业教研室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的过程中,应及时组织指导教师进行有关文档的汇总和整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意见书”、“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评阅人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审表”,并上传至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
(2)严格成绩评定程序,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学生总数的15%,“良好”比例一般不超过学生总数的40%。
(3)答辩结束后,各专业及学院要围绕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培养等方面的经验、存在问题予以总结,并提出改进措施,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报告表”,6月30日前上传至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
具体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时间 | 内容 |
第十二周二~十三周周三 (5月19日~5月27日) | 预查重 |
第十三周一~十三周周四 (5月25日~5月28日) | 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查重、修改完善、准备答辩 |
第十三周五~十四周周四 (5月29日~6月4日) | 论文盲审阶段,按查重合格论文的3%-5%随机抽取论文外审 |
第十四周五~十四周周日 (6月5日~6月7日) | 修改完善论文 |
十五周周一 (6月8日) | 各教学单位将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安排上报教务处,张榜公布 |
十五周周二~十五周周五 (6月9日~6月12日) | 各教学单位组织系、院二级答辩 |
第十五周周日 (6月14日) | 上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一览表”、“推荐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情况汇总表”、“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参加9月份延期答辩的学生名单”、“已确定不及格学生名单(答辩不及格且未申请延期答辩学生或延期答辩申请未获批准的学生)”等 |
第十六周周一 (6月15日) | 学校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对指导教师、学生颁发证书 |
第十八周周二之前 (6月30日之前) | 确保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报告表”在内的所有过程管理文档上传至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 |
二、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规范化要求
各教学单位应保存好毕业设计(论文)原文及任务书、开题报告、学生自查表、查重检测报告单、指导教师意见书、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评阅人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审表、答辩记录表、文献综述、外文文献翻译、附录中列出的不宜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合在一起的有关内容,如图纸、源程序及软件使用说明书等电子版。
附件1 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人数分配表.doc
附件2 毕业设计(论文)九月份延期答辩申请表.doc
附件3 毕业设计成绩一览表模版.xls
教务处(课程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