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豫科〔2022〕119号)规定,为切实做好2026年省自然科学基金杰青等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1.2023年度省自然基金杰青、优青和重点项目;
2.满足《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提前结题条件的交叉学科创新群体、杰青、优青和重点项目;
3.以往结题验收未通过或办理延期结题申请已到期的杰青、优青项目。
二、受理时间
系统集中受理时间:4月13号12:00之前,逾期系统将关闭。
三、结题验收所需材料
《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科技报告收录证书》、《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河南省科技成果登记证书》、论文检索报告以及其他相关附件。
四、结题验收程序
(一)结题申请
项目负责人通过省科技厅“河南省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http://kjbg.hnkjt.gov.cn)提交项目科技报告并获取《科技报告收录证书》;通过“河南省科技成果登记系统”(http://cgdjxt.hnkjt.gov.cn)获取《河南省科技成果登记证书》。之后登录“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http://nsf.hnkjt.gov.cn)填写《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上传相关附件。
(二)结题受理
依托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在线审核后,统一提交至省科技厅。另填写《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申请汇总表》(见附件),并于4月13日12点前将 EXCEL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三)结题验收
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验收通过的项目统一发放结题证书。
五、注意事项
(一)项目研究成果应是项目实施期内获得且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科研业绩,在项目实施期以外或与项目研究内容无关的附件材料视为无效;
(二)所有研究成果均应标注(第一、第二标注才可视为有效标注)“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或英文标注“SponsoredbyNaturalScienceFoundationofHenan”)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能作为验收支撑材料;
(三)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奖励应标明项目负责人排名和获奖人数;
(四)论文请提供检索报告、标注 JCR分区和影响因子,项目负责人是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的应标明本人排名和总人数;
(五)对资助经费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应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项目经费审计报告;
(六)项目结余资金占比超过 30%以上的项目,依托单位相关部门应当说明结余资金产生原因及后续使用计划并加盖公章。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颍辉 杨鹏
联系电话:86608266
邮箱:kjc-jhk@zzuli.edu.cn
地址:科学校区学生活动中心305
系统技术支持:0371-65974111
附件:
2026年省基金结题验收申请项目汇总表.xls
科技处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