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强化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压实安全责任,排查整治隐患,确保期末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安排
(一)检查范围:
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
(二)检查要求:
各学院(中心)要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请于2026年1月26日前,对管理的实验场所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做好整改记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立行立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设置妥善安全措施并制定有效应急预案;并将自查情况反馈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
(一)做好备案审批,落实寒假期间实验活动安全管理
对于寒假期间确需继续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和相关人员,报学院(中心)审批后方可进行实验,并安排值班人员进行安全值日;实验室对寒假期间拟开展的实验活动应做好风险评估,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报实验室负责人审核批准;禁止单人使用危险化学品或开展危险性实验;原则上不允许在长时间无人看管情况下开展实验;严禁在实验室开展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
(二)重点防范,加强对重点领域安全工作的管理
高度重视实验室危化品存放等重点领域的安全工作,加强危化品及高风险设备管理。涉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品须落实专人管理,严禁流出,杜绝被盗、投毒等事件。实验人员应清楚本室危险源,熟练掌握应急技能。危化品落实全流程管控,分类摆放、定期清理、账物一致,管控类化学品严格执行双人双锁管理。气瓶存放须通风、固定、远离热源,用后关阀。特种设备需按专项要求做好安全检查。
(三)加强日常值日,注意实验室水、电和基础设施安全和冬季防冻、防风、防漏
寒假期间仍继续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所有人员务必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落实安全值日制度。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合理使用空调,严禁无人值守、无实验任务实验室空调长时间运转,节约水电。对仪器、设备等进行排查,对有故障的设备要及时停用并维修,禁止仪器、设备等“带病”“带伤”运行;离开实验室前,请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
特别要求: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寒假期间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要关闭水源、电源、热源、气源,关好门窗并张贴封条。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