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豫高教学会〔2025〕9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
2025年高等教育研究项目包括综合类和专项类。
(一)综合类项目主要立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共河南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对高等教育的新部署、新要求,针对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前瞻性、创新性、综合性、实证性研究;针对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际需要,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的研究;探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优势,重塑未来教育新生态等方面的研究。
综合类项目分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专项类项目主要是围绕内设机构(管理服务中心,下同)、分支机构(分会,下同)业务领域创新发展开展专题研究。专项类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申报选题原则上应依据《202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重大项目一般应按《指南》中的原题或适当加以改造提升后申报,重点和一般项目,申请者可以按原题申报,也可以根据学校和个人的实际情况另行确定选题进行申报,但应符合立项类别要求。在立项评审中,同等条件下原课题推荐单位优先。申报项目特别是重大和重点项目要具备较好的前期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合理,研究手段和方法科学,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具有可行性,预期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
(二)申报人员要求
1.项目申请人(主持人,下同)及项目组所有成员应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
3.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其中申请人为中级职务的,其项目成员有一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同行专家参与研究。
4.一般项目申请人应是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中青年教师。
5.项目申请人具有负责指导或承担项目研究的能力,必须切实负责指导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
6.项目申请人只能主持申报1项项目,项目申请人及其他成员参与学会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项。
7.已列入厅级(含厅级)以上的研究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在研尚未结项的厅级、省级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再作为主持人进行申报;省级及以上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科基金和其他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的主持人在确保研究时间、研究精力的前提下方可申报。(由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教学或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审核)。
8.研究人员队伍结构合理,能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每个项目由一个学校申报的项目研究人员不超过8人。
9.支持和鼓励多所院校联合申报,鼓励吸收行业、企业人员参与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的研究与实践。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单位及项目主持人。跨单位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1-3人,最多限5个单位,每个项目研究人数最多不超过20人。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或列入学会研究项目:
1.主持人或项目组其他成员有师德师风问题的。
2.学会立项通知下达之前已列入厅级(含厅级)以上的研究项目或省级教改项目。
3.学会立项通知下达之前项目主持人已承担厅级(含厅级)以上研究项目或省级教改项目尚未结项的。(不含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科基金、科研基金立项和其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
4.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项目,科学比对没有明显创新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
报送的纸质材料:
(一)《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二)相关证明材料:立项申请书中提到的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5年来在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A4幅面不超过100个页码)。
每个教学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请于2025年4月2日前将立项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汇总表(一份)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科(科学校区办公楼216),同时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jxknew@zzuli.edu.cn。
联系人:陈川川,电话:86608239。
附件1:豫高教学会〔2025〕9号 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5年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课题指南.docx
附件3: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docx
附件4: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