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24-11-22   浏览次数: 2218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 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校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高级职称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河南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渠道

符合《河南省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职称申报与评审办法(试行)》(附件3)中代表性业绩要求的在站博士后可以申报。

1.人事关系在设站单位的非在职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设站单位申报。

2.人事关系不在设站单位,而在我省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

3.人事关系在外省企事业单位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由本人申请、原所在单位同意,也可申报参加我省高级职称评审。

三、申报评审程序

申报和评审均在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中进行。

(一)个人申请

符合代表性业绩要求的人员,可申报相应系列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申报有职业资格要求的系列,需具备相应职业资格;不符合相应职业资格要求的,可选择申报研究员、副研究员职称。省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和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同一年度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人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并填写《河南省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表》。各单位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名单报校职称办,职称办提前为申报人员分配账号(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

系统填报相关内容:系统账号由学校统一为申报人员分配,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系统内评审类型请选择“考核认定”,评委会所在地市选择“省直”,拟报评委会选择“河南省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

(申报网址:http://222.143.33.99:8083/zcsb/login.do)

(二)基层推荐

申报人所在博士后流动站对申报人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照职称推荐程序要求进行推荐后报校职称办。

(三)学校推荐

学校对申报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推荐并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评审组织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成立省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考核认定委员会对参评人业绩成果的创新能力、发展潜力、社会贡献度、示范引领作用及其在行业影响力等进行综合评价。评审通过人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规定下发文件、颁发职称证书。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于11月26日下午17:00前完成以下报送要求,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校职称办(科学校区办公楼522房间):

1.在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完成申报;

2.《河南省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2份,A4纸正反打印,同时提供word版本);

3.《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一式2份;

4.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高级职称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1份(含电子版);

5.个人身份类材料及代表性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2份(原件、复印件分开装袋,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并附目录清单,业绩材料须与本人系统申报材料内容保持一致)。身份类材料含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职称证书;项目类成果应包括立项文件、结项文件、过程性材料及相关研究成果等;奖励类成果应包括获奖证书、研究报告、申报奖励材料等;论文类成果应包括封面、目录、论文正文、近期的检索证明等,外文论文还需要提供翻译后的中文文稿。

六、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确保推荐质量。开展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是激发青年人才创造活力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真正把政治素养高、职业道德水平高、具有真才实学、有较好发展潜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推荐出来,确保推荐对象具有示范性、引领性和较高的公信力、认可度。

2.严格审核,提高材料质量。严格执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要求,所在博士后流动站对申报人员业绩材料真实性负全责,坚决防止虚假材料上报。

3.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流动站务必按照通知的时间节点开展申报动员工作,若有问题,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姜  倩  张焕君

联系方式:86608211 86608217    szk@zzuli.edu.cn


附件:博士后职称申报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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