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按照学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郑轻大党〔2023〕30号)要求,现就全校范围内开展专题宣讲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讲安排
1.宣讲人员:校党委讲师团、青年讲师团;
2.宣讲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宣讲对象: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师生、学生组织和基层团组织青年学生;
4.宣讲时间地点:2023年4月至8月,具体时间地点各单位结合实际确定。
二、宣讲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党组织高度重视,与前期开展的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宣讲结合起来,根据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宣讲时间,主动与校党委讲师团、青年讲师团联系,邀请讲师团成员前去宣讲,8月前至少开展1次专题宣讲,同时广泛组织师生积极参与聆听。宣讲结束后,充分利用校园网、微信、微博等校内各类宣传媒体,做好宣讲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学习贯彻氛围。
联系人:党委讲师团 陈亮 13525546141
青年讲师团 方娜 13838225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