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郑轻院〔2016〕11号),各单位需指定资产管理负责人和一名资产管理员,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二、资产管理单位资产负责人和管理员职责
(一)资产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单位的资产管理;
2.接受一级、二级管理单位的领导、监督和检查;
3.完成学校其他资产管理方面的工作。
(二)资产管理员职责
1.配合本单位资产负责人通过资产管理系统做好日常资产管理工作;
2.负责本单位各类资产的帐、卡、物管理,做到帐实相符;
3.负责本单位各类资产的申请购置、上报归口管理部门;
4.负责本单位资产的验收、入账、登记、分配、变动、处置等管理工作;
5.做好其他资产管理方面的工作。
三、具体要求
1.资产负责人须有责任心,熟悉本单位资产状况及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
2.资产管理员需要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基础,能熟练操作Excel等办公软件;
3.资产管理队伍要保持相对稳定,如有工作调动,应及时上报二级归口管理单位和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备案,离岗前必须做好资产管理交接工作。
请各单位于2021年3月19日下午17:00前将本单位资产管理负责人及管理员登记表扫描件(纸质登记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及电子文档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王丽娟
联系电话:86608095
邮 箱:gzc@zzuli.edu.cn
附 件:资产管理负责人及管理员登记表.docx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