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19-07-09   浏览次数: 1083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预通知》(教人[2019]476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推荐名额: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含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

(二)推荐资格

1.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推荐资格原则上为2015年以来受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表彰的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受到国家部委表彰的“五一劳动奖状”、“黄大年式教学团队”等。

2.各类先进个人的推荐资格原则为2015年以来受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联合表彰的先进个人,主要包括“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等;受到国家表彰的“时代楷模”“最美教师”等。

(三)推荐材料及有关要求

请推荐单位于20197111700前,将《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1)推荐对象主要事迹(事迹材料应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纸质版(一式三份,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报送至人事处教师发展科(东风校区办公楼110)。电子版发送至教师发展科邮箱jsfzk@zzuli.edu.cn

审核材料时,请携带2015年以来所获得的荣誉证书及奖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审验后原件退回,复印件随推荐材料报送。

申报事宜详情请查看附件2

联系人:连老师 马老师  联系电话:63685195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979

 

附件1推荐对象汇总表

附件2: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预通知(教人[2019]476号)

 

附件1.docx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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