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第二轮论证的通知
发布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19-06-03   浏览次数: 1106

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一流专业申报材料质量,学校决定对通过第一轮论证的19个专业进行第二轮论证。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论证时间

65日(周三)下午1530

二、论证地点

东风校区东二楼109

三、参加人员

申报单位负责人,各教学单位教学负责人,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部分),校督导室负责人,教务处、评估中心相关人员。

四、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负责人按时参会;

2.各教学单位教学负责人按时参会;

3.申报专业负责人按时参加汇报,汇报时长5分钟。

  

 

附件1-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pdf

附件2-通过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第一轮论证的专业.xlsx

 

 

教务处

201963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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