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省属本科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豫财资〔2016〕135号)等相关规定及我校工作安排,现就郑州轻工业学院废旧资产公开处置进行公告。
一、项目概况
我校现有部分固定资产已经达到报废条件,根据国有资产处置的有关要求,已将拟报废国有资产报请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批准,现对该部分资产进行报废和处置。
通用专用设备类,主要包括空调、计算机、打印机及其他实验设备;家具用具类,主要包括桌、椅等家具。
二、资质要求
1.竞标人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竞标人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竞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电子回收”或“电器回收”等字样。
4.报名时需携带投标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5月21日至5月2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30--5:30
地点:郑州轻工业学院东风校区东二楼201东
(二)踏勘时间及地点
2018年5月24日上午10:00--11:00 科学校区
2018年5月24日下午15:30--17:00 东风校区
(三)竞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5月25日上午9:00开标
地点:郑州轻工业学院东风校区东二楼109
四、竞标、定标
1.本次竞标采取暗标方式;
2.竞标价格最高者中标;
3.竞标价格精确到元;
4.出现相同高标时,采取现场继续暗标方式进行竞标,直至竞标成功;
5.竞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中标单位的竞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完成处置任务后全额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竞标保证金在会议后全额无息退还(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竞标(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部分扣除:①中标而不与我校签订合同和不及时缴纳处置金的;②中标后未履行规定全部义务的;③签订合同后擅自转包他人的;④未及时完成处置任务的)。
四、其他有关事项
1.本次资产处置不接受自然人、口头、电话、传真、邮寄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申请和报价。
2.扰乱开标秩序者及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此次竞标资格。
3.中标单位在完成处置任务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操作,注意安全,由此带来的责任、纠纷由中标单位完全承担,与我校无关。
4.中标单位必须依照提供的处置清单进行废旧资产回收,清单以外的其它学校财产不得动用,否则,将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法律责任。
5.本次处置活动的事项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为准。
联系电话:63556013
联系人:葛老师 王老师
郑州轻工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