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7年度教学质量考评的通知
发布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18-04-24   浏览次数: 806

各教学单位: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年度教学质量考评实施办法》(郑轻院﹝20173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教学评价,加强质量监督,促进我校教学质量的提高,结合学校教学工作整体安排,进行2017年度学校教学质量考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院(部、中心)成立考评工作小组

院(部、中心)成立以院长(主任)为组长、教学院长(主任)为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二级督导和骨干教师为成员的考评工作小组,组织开展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

二、考评对象

担任本单位本、专科理论课和实践(实验、实训)环节教学任务的教师(含兼职、返聘、外聘教师)(2017年度承担本单位教学工作的教师名单发给各教学单位)。

三、考评依据

依据2017年度学生评教结果(教务处提供2017年度学生评教平均分数)和院(部、中心)考评情况(各占50%)。

四、考评比例

各教学单位考评优秀的教师数比例为考评对象的25%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考评等级不能为优秀:

1.出现教学事故或者被通报批评。

2.学生评教平均分在80分(不含)以下。

3.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而私自调(停)课或一年内调(停)课超过4次(含实践环节)。

4.更改学生成绩两门次及以上或更改成绩涉及学生15人次及以上者。

5.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学生成绩。

经统计,全校共1032017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其中,出现教学事故或者被通报批评3人;学生评教平均分在80分(不含)以下95人; 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而私自调(停)课或一年内调(停)课超过4次(含实践环节)2人;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学生成绩3人,具体人员已下发相关院系。

六、考评程序

年度教学质量考评按照院(部、中心)考评,校领导小组审核,学校批准的程序进行。

院(部、中心)考评工作小组综合考虑本单位教师2017年度学生评教和工作态度等因素,根据院(部、中心)考评评分表(见附件)的指标体系打分,在学校下达的指标名额内,提出2017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人选,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其它要求

考评结果在本单位内公示后,请各教学单位将2017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人员名单签字盖章后,于524日前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科(东风校区东二楼114室或科学校区后勤楼313室,电话:6355688486609659)。电子材料发送到jxknew@zzuli.edu.cn

 

 

附件 郑州轻工业学院年度教学质量考评评分表.doc

 

教务处

2018424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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