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8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要求,为做好我校2018年度第一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2.留学国别及单位
留学人员需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主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我校在编在岗人员。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岁(应为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岁(应为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6.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见附件)。
7.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8.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师出国(境)进修管理办法》(郑轻院[2013]52号)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留学人员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来校工作满3年。
9.具体事宜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阅:http://www.csc.edu.cn/article/1077
三、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于3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东风校区办公楼108):
1.《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2.《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3.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4.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1-15日。申请人须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方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2018年度第一批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项目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8年12月31日,请申请人提前联系,按期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请各位老师在申报时合理选择留学院校和留学专业,做好出国留学规划。
3.该项目每年申报两次,申报时间分别为4月份和9月份,请有意向申报该项目的老师关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的相关信息,以免错过申报时间。
联系人:张焕君 联系电话:63556050。
人事处
2018年3月21日
附件:通知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