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4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平台成绩录入和学分审核的通知
发布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18-03-12   浏览次数: 799

各二级学院:

201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将8学分的创新创业教育平台计入毕业最低总学分要求,即2014级本科学生毕业时必须修够8学分的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学分。为使2014级学生不因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学分影响正常毕业,保证毕业资格审核和毕业成绩打印的正常进行,现对2014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平台成绩录入和学分审核提出如下要求:

一、理论模块

1. 201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对创新创业教育平台理论模块+实践模块的学分要求有两种:“2学分+6学分“4学分+4学分。各学院可根据情况选择其中一种

2. 创新创业教育平台理论模块的课程有两类:学院自己开设的创新创业教育平台课程、学校设置的创新创业网络课程。

3. 学分审核

在学生已修读学分中,创新创业教育平台理论课的学分加上创新创业网络课程(创新创业网络课程名称后面带创新创业网络课)的学分满足学院要求就为通过创新创业教育平台理论模块的毕业审核。

二、实践模块

1. 教学科已将创新创业实践模块的教学计划录入系统,按选修实践环节处理,环节类别为其他。每个专业录有两个环节创新创业实践1”创新创业实践2”,其中创新创业实践1”4学分,创新创业实践2”6学分。各学院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可选择采用其中一种创新创业实践环节录入成绩。

2. 各学院教务员做创新创业实践环节的任务。各学院根据各自情况选择哪种创新创业实践环节做任务,教务员根据情况指定录入成绩的指导教师。

3. 成绩录入

录入系统的成绩应是学院认定过的最终成绩。若学生已完成学院规定的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实践模块学分,录入成绩时,全部按良好录入。若学生没有完成学院规定的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实践模块学分,创新创业实践环节暂时不要录入成绩。

若学生在创新创业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比如获得国际或国家级奖励,可以给定成绩为优秀。各学院应将拟录入优秀等次的学生名单(应附上学生专业班级、参赛年份、竞赛名称、获奖级别及等级等信息)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审核,审定后将结果转教务科,由教务科负责成绩更改。

4. 学分审核

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实践模块成绩之后,有成绩的学生就是已完成实践模块学分的学生。然后再对照理论模块的学分,如果理论模块学分+实践模块学分达到8学分,则该学生就达到了创新创业教育平台的学分要求。

提示:若还有学生未完成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实践模块学分,学院应积极采取措施帮助学生尽快取得。

三、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学分认定及成绩录入工作。教务员应将学生取得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学分情况及时向学院教学院长汇报。

要求各学院在2018415前完成创新创业教育平台的学分审核,否则将影响学生毕业资格审核。



教务处

201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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