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教职工考勤与请假暂行办法(试行)》(郑轻院[2008]81号)的要求,各单位需每月4日前报送上月的考勤情况,现有部分单位仍未报送。请各单位考勤员按照文件要求,于12月8日(周五)下午5点前,将本单位教职工考勤情况及请假手续报人事处综合科。
地点:办公楼110室 电话:63685195
人事处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