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第9周开始下达并落实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有关安排如下:
一、安排教学任务的依据
2014、2015、2016级的教学任务按201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执行,2017级按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2014、2015国家级卓越计划试点班按2013版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执行,2016级及以后年级不再分卓越班与非卓越班。
参与学校2015年组织的拟申请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培养方案修订的相关专业,按照修订后的培养方案执行。
2015年、2016年新增专业按照既定的培养方案执行。
二、安排教学任务的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统筹安排本科的理论课、实验课、课程设计、实习等不同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系定选修课填写系定选修课教学任务安排表(见附件1)。对本科课堂教学任务,应按“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硕士)、外聘教师”的优先顺序安排教师。根据审核评估的要求,具有高级职称的正、副教授必须为本科生上课,各教学单位在安排教学任务时,应安排本单位的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不符合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应安排在本科课堂教学以外的其它教学环节。
2、对于新开设的课程或教师首次讲授的课程,必须履行申请开课手续。申请前,应经过助课、试讲(试做)等程序,且必须完成所讲课程2/3学时以上的教案(申请开设实验课应完成该课程的所有实验),由本人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新开课(开新课)申请表”(见附件2)提出申请,单位教学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此表留存本单位。教学单位负责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新开课(开新课)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交教务处教学科备案,电子版发送到教学科邮箱jxknew@zzuli.edu.cn。
3、各教学单位应按照安排教学任务的依据妥善安排教学任务,原则上不做改动,如确需调整,应确保培养方案总学时不变,专业所在院(系)应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培养计划(任务安排)调整审批表(见附件4)”,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执行,此表(附件4)原件留存教务处教学科备案。
4、任课教师的周学时不能过高,师资不够可外聘教师,但外(返)聘教师须符合主讲教师资格并履行外聘教师手续,即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外(返)聘教师上课教师审批表”(见附件5),并做好外聘教师的情况汇总(见附件6),审批表(附件5)及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交教务处教学科备案,电子版发送到教学科邮箱jxknew@zzuli.edu.cn。未及时提交材料者,不予排课。
5、各教学单位新进教师必须履行助课手续,如实填写助课申请表(见附件7),并由教学单位做好助课教师的情况汇总(见附件8)。申请表(附件7)及汇总表(附件8)纸质版交教务处教学科备案,电子版发送到教学科邮箱jxknew@zzuli.edu.cn。
6、需要合班组织上课的,应参考“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进程表”(附件9)安排,以避免实践环节与理论课程的冲突。在禹州校区同时实践的班级,其公共课尽量合班;避免考试课和考查课合班,必修课和选修课合班;同时,为保证教学质量,尽可能减小合班规模(原则上考试课合班规模在120人以内,其他课不超过180人)。
7、不同考核方式的课程、不同课程类型的课程、不同学时的同名课程不允许合班组织上课。不同培养层次(一本、二本)不允许合班组织上课。
8、各教学单位应对教师上课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核。专业导论类课程确需2人授课者,由个人提出申请,教学单位签署意见,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执行,未获批者禁止录入教学任务时录入。需要多媒体上课和需要批选的课程应在教学任务安排表(见附件1)上标明。
9、任课教师周学时不超过12学时,最多不能突破14学时(数学、外语、体育、艺设学院可适度上浮)。各学生班级理论课周学时不超过30学时。
10、电气、机电、艺设、外语、数学、国教、体育等7个学院在东风校区上课;能动、建环、物理、食工、材化、经管、政法、计算机、软件等9个学院在科学校区上课。有关教学单位应当关注两校区运行的特殊性,合理安排教学任务。
11、学生将于本学期期末选学下学期公共选修课,请各单位组织好全校公共选修课准备工作,务必按照进程按时完成,相关要求见附件10、11。
12、根据职称评审的要求,对申报教授职称者要求“系统担任2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1门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课程(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教师含研究生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申报副教授职称者要求“系统担任1门公共课、基础课或2门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1门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详细要求见“郑州轻工业学院申报教授、副教授职称教师担任课程讲授情况核定办法”(附件12),请各教学单位将此通知精神传达给每位任课教师,并在安排教学任务时予以考虑。
13、承担教学任务的老师在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中全校排名后10名者,各单位要深入了解详情,帮助进行改进,各单位可视情节停止该教师一学期授课。连续两个学期学生评教得分在75分以下,暂时停止该教师一学期授课,由各院系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获批后方可进行教学。
三、具体安排
时间 | 内容 | 说明 |
11月20日―12月3日(12-13周) | 核对14、15、16、17级必修课计划并上报系定选修课 | 1、各年级、专业教学计划由教务处教学科统一进行录入和读取。 2、教务处读取开课计划后,由各教学单位教务员在教学计划子系统的第三个菜单“制定学期开课计划”下的“查看学期开课计划”处,查看下学期开课计划,与对应年级的人才培养计划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在纸质材料上标注出并上报教务处教学科进行调整。 3、必修课原则上按照各年级的培养计划进行,不再汇总,如有变更则需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培养计划(任务安排)调整审批表”(见附件4),办理审批手续。 |
12月4日―12月10日(14周) | 核对14、15、16、17级必修课和系选课教学计划,并落实14、15、16、17级教学任务 | 1、各教学单位在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所要开设的选修课,由本教学单位汇总在“郑州轻工业学院系定选修课教学任务安排表”中(见附件1),经本单位教学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教学科。同时选修课需要批选课程,应在任务安排表的备注一栏中注明。 2、各教学单位教务员在教学计划子系统下的第三个菜单“制定学期开课计划”下的“打印学期教学任务(初步)处,打印学期教学任务,然后由本单位的教研室具体落实教师。 3、根据实践教学科提供的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教学任务安排表,对承担的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落实具体的指导教师和指导地点。(在教务群中提供) 4、如本教学单位需安排外(返)聘教师,须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外(返)聘上课教师审批表”(见附件5),到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安排教学任务。 |
12月11日―12月17日(15周) | 上报全校选修课计划,并输入14、15、16、17级教学任务 | 1、各教学单位在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所要开设的全校选修课,由各单位汇总在“郑州轻工业学院全校公共选修课教学任务安排表”中(见附件11),经本单位教学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教学科。注:全校选修课和系定选修课的教学任务安排在不同的“教学任务安排表”中。 2、各教学单位教务员按承担单位将“教学任务(初步)”中落实的教师,在课表编排子系统处输入14、15、16、17级的必修课、系定选修课的授课教师。 3、各教学单位教务员按承担单位将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教学任务安排表中落实的教师,在实践教学子系统中录入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指导教师。 4、教学任务确定后,如需对教学任务进行调整,仍需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培养计划(任务安排)调整审批表”(见附件4)办理审批手续。 |
12月18日―12月24日(16周) | 教务员检查教学任务,教学负责人审核 | 1、输入完毕后,教务员对教学任务进行审查核对。 2、教务处教学科审核完毕两个校区的教学任务后,由各教学单位打印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一式两份,由本单位教学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其中一份交教学科留存。 3、各教学单位打印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教学任务安排表,一式两份,由本单位教学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其中一份交实践教学科留存。 |
12月25日―12月31日(17周) | 各教学单位收集新开课材料 | 1、系定选修课和全校选修课的新开课必须由任课教师提供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由教务员收齐后统一送交教学科备案;各教学单位教务员负责汇总本单位新开课汇总表(见附件3)后,送交教学科备案,教师填写的新开课申请表(见附件2)由本教学单位留存。 |
附件1: 郑州轻工业学院系定选修课教学任务安排表
附件2:郑州轻工业学院新开课(开新课)申请表
附件3:郑州轻工业学院新开课(开新课)汇总表
附件4:郑州轻工业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任务安排)调整审批表
附件5:郑州轻工业学院外聘(返聘)教师审批表
附件6:郑州轻工业学院外聘教师承担教学情况汇总表
附件7:郑州轻工业学院助课申请表
附件8:郑州轻工业学院新进教师助课情况汇总表
附件9: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进程表
附件10:郑州轻工业学院关于安排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全校选修课的意见
附件11:郑州轻工业学院公共选修课教学任务安排表
附件12:郑州轻工业学院申报教授、副教授职称教师担任课程讲授工作情况核定条例附件.rar
教务处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