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学校严格规范地进行了各教学环节的质量考评。2017届毕业生中有58位同学因毕业设计(论文)未能达到教学质量要求,在6月份毕业时未能按时拿到相应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学校针对这批学生拟安排二次答辩,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组织和要求
1.指导教师负责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审核。各相关指导教师应严格认真审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并做好相应指导。
2. 各相关学院教务员负责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工作,查重检测结果应满足学校要求,方准许参加答辩。
3. 各学院负责组织二次答辩。
(1)09月18日(第三周周一)前完成以下工作:
完成所有参加二次答辩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查重检测工作。
将本学院二次答辩委员会组成情况及答辩安排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并在答辩前公布。根据需要可以聘请校内外有关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答辩工作。
(2)09月19日—22日(第三周周二至周五),安排通过查重检测的学生参加二次答辩。答辩过程应符合答辩程序要求,相关过程材料齐全,答辩记录完整规范。
(3)09月25日(第四周周一),将二次答辩结果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4. 学校教学评估中心和教务处将安排检查组对各学院二次答辩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二、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规范化要求
1. 各学院应保存好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
2. 各学院应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纸质材料归档整理工作。
教务处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