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7年学位点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7-06-09   浏览次数: 87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2号)(附件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2017〕9号)(附件2)和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新增学位授权审核申报指南》的通知(豫学位〔2017〕9号)(附件3)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学位点发展实际,特制定我校2017年学位点审核工作方案。

一、学位点审核基本原则

本次新增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坚持“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规范程序、严格评审”的原则。

1.服务需求。坚持需求优先,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战略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统筹规划,科学布局,优先新增国家和我省发展重点领域、空白领域和亟需领域的学位授权,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应用型为主,重点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2.提高质量。强化质量导向,新增学位授权审核须严格按照《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附件4)执行。申请授权点应拥有充足、稳定的生源,培养的人才应具有长期稳定的市场需求。坚决暂停或限制培养质量差和布点过多、生源不足、毕业生就业率低的授权点申请。

3.规范程序。保证规范有序,各申报学院应根据本单位办学基础,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出学位授权申请,所提申请应经过充分论证,符合学校办学目标和学科发展规划,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推进,做到平稳有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4.严格评审。突出纪律要求,各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实事求是提供申请材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专家评审,干扰审核工作。对违反工作纪律和材料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当年申请资格,予以通报批评。

二、学位点审核申报条件

1.申报基本条件

本轮学位点审核我校可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以专业学位点为主。申报基本条件见《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12号文附件2)》(附件4)。

2.新增重点

新增硕士学位点原则上应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社会需求较大、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优先新增服务现代农业、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以及研发设计、文化创意、现代交通运输、高效物流、融资租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健康养老等国家和我省急需紧缺人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学位授权点。积极新增集成电路、网络安全、人工智能等事关国家战略、国家安全的学位授权点。鼓励新增填补空白领域的学位授权点。支持现有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在符合相关一级学科申请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新增为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

3.调控重点

结合我省已有学位授权点布局、招生生源和毕业生就业率等情况,我省原则上暂停新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点:学位授权点已达10个(含)以上(一级学科点4个:马克思主义理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近三年生源严重不足(一级学科点5个:地理学、矿业工程、林学、农业资源与环境、轻工技术与工程,专业学位点1个:公共卫生硕士);近三年毕业生离校前最终就业率低于60%(一级学科点3个: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中西医结合)。原则上限制新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点:学位授权点已达5个(含)以上(一级学科点16个: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生物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专业学位点8个:法律硕士、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农业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近三年生源明显不足(一级学科点9个:数学、化学、机械工程、生物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草学、冶金工程、中药学);近三年毕业生离校前最终就业率低于70%(一级学科点8个: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史(两届)、测绘科学与技术、城乡规划学(两届)、软件工程(两届)、安全科学与工程(两届)、药学,专业学位2个:新闻与传播硕士、建筑学(一届))

三、工作程序

1.师资队伍配置情况。

根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新增学位授权审核申报指南》的通知(豫学位〔2017〕9号)文件中的要求,“各申报单位的材料须包含已有学位授权点的队伍与资源配置情况,申请新增的各一级学科及现有一级学科授权点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不能重复,申请新增的各专业学位类别及现有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的骨干教师不能重复。”,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填写《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5)。

2.申报。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学位点情况,对照《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12号文附件2)》(附件4),将现有未获得一级学科授权的二级学科点升级为一级学科,填写《申报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附件6),申请专业学位填写《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附件7),710日前完成,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c@zzuli.edu.cn;申报为新增暂停或限制申报的学位授权点,另需同时提交5000字内需求论证报告。申报材料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

3.专家评议。720日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拟增列的学位授权点进行会议评议。

4.报批。经学校审核同意增列的学位点,按照上级时间要求,将学校推荐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季方、冯丽婷,联系电话:63556700、63627317。


附件1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2号).doc

附件2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2017〕9号).doc

附件3  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新增学位授权审核申报指南》的通知(豫学位〔2017〕9号).doc

附件4  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12号文附件2).pdf

附件5  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6  申报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doc

附件7  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doc


研究生处

2017-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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