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校在工商银行为教职员工批量办理了“薪金卡”用于代发工资,为给予我校持有薪金卡的教职员工更多的利息优惠,当时工行同步开通了“薪金溢1号”协议,目前该协议即将到期,工行已向持卡客户发送了续签协议的短信息,如果愿意继续享受工商银行关于代发工资客户的“薪金溢1号”存款利息优惠,可以按照95588短信内容回复进行续签。如果在收到信息3天内未回复,协议即失效。如果日后大家需要重新签订,可以到工行网点大厅的智能设备上签订(具体可咨询工行大堂经理)。
中国工商银行“薪金溢1号”产品协议主要内容
重要提示: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协议前,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关注您在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请向经办行咨询。请您在自愿接受乙方按照本协议提供的服务以及充分理解本协议条款的基础上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薪金溢1号”是指甲方向乙方申请签订《中国工商银行“薪金溢”1号产品协议书》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增殖收益的一项金融服务。
第二条 业务规则
乙方每季度结息时,如甲方当季度(从上一个结息日或签约日到下一个结息日)协议账户日均活期存款余额大于1万元(含)小于5万元(不含),则按照结息日央行6个月基准利率上浮20%计息;
如当季度协议账户日均活期存款余额大于5万元(含),则按照结息日央行1年期定期基准利率上浮20%计息;
如当季度签约账户日均活期存款余额小于1万元(不含),则按照结息日乙方活期存款挂牌利率计息。
日均余额 | 计息标准 | 计息方式 |
大于等于10000元,小于50000元 | 央行6个月期整存整取定期利率上浮20% | 按季结息 |
大于等于50000元 | 央行1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利率上浮20% | 按季结息 |
小于10000元 | 结息日活期存款挂牌利率 | 按季结息 |
日均余额计算方式为从上一个结息日(或签约日)到下一个结息日的每日余额之和/对应天数。
第三条 计息方式
乙方每季度结息日(结息日为3月21日、6月21日、9月21日和12月21日)为符合条件的签约账户支付两次利息,第一次为活期存款利息,第二次为该产品提供的增值利息,两次付息之和为按本产品约定的计息标准计算的利息。
特此说明。
财务处
2017-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