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2015〕40号)(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教研〔2015〕1147号)(附件2)、《郑州轻工业学院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办法(试行)》(附件3)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附件4)、《2017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指南》(附件5)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学位点发展实际,特启动我校2017年硕士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申报新增硕士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及新增原则
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坚持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以优化人才培养的学科和类型结构为重点,着力推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1.稳定规模,优化结构。坚持稳定现有学位授权点规模,鼓励撤销需求不足、水平不高或不符合学校办学目标定位要求的授权学科,支持增列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符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要求的学位授权点,优化人才培养的学科和类型结构。
2.撤一增一,先撤后增。主动撤销一个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位授权点,可以等额自主增列一个其他学位授权点。增列数量不得超过主动撤销数量。学校主动撤销某一学位授权点后,不同时增列另一学位授权点的,可延至今后自主调整中增列,延续时间三年内有效。
3.高度重视,严格程序。学校高度重视学位授权点的动态调整工作,在做好统筹规划、科学论证、积极行动、慎重调整、确保质量、维护稳定的基础上,严格按工作程序进行。
二、拟撤销硕士学位授权点对象
1.未参加学校自评的硕士学位授权点;
2.近几年需求不足、招生情况不佳的硕士学位授权点;
3.师资力量相对薄弱的硕士学位授权点;
4.不符合经济发展需求的硕士学位授权点;
5.不能升级为一级学科授权点的原独立设置的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
三、拟增设硕士学位授权点要求
增设硕士学位授权点要坚持需求优先,紧密围绕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科学布局,优先新增国家区域发展重点领域、空白领域和亟需领域的学位授权。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应用型为主,重点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四、工作程序
1.申报。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学位点情况,对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上会稿)》(附件6),将现有未获得一级学科授权的二级学科点升级为一级学科,填写《申报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附件7),申请专业学位填写《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附件8),4月13日前完成,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c@zzuli.edu.cn;
2.专家评审。4月20日左右聘请不少于5名同行专家(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二分之一)组成专家组,对拟自主增列的学位授权点进行会议评审。专家组通过的同意票数不少于专家总数三分之二。
3.报批。经学校审核同意动态调整和增设的学位点,按照上级时间要求,上报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
联系人:王季方、冯丽婷,联系电话:63556700、63627317。
研究生处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