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学院(部):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开始启动,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5月15日前各学院(部)要完成硕士研究生毕业答辩工作,5月底前学校将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授予学位人员名单,请各学院(部)按照日程安排做好各环节工作。
二、请申请学位研究生按照时间安排提交材料,逾期不交人员视为放弃申请。
研究生处
2017年3月1日
附件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位申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