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中心):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健全学校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学校实验室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实验室安全,我校将继续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范围内进行教学、科研工作的各类实验场所,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教育、安全责任落实、危险品使用管理、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情况及其他安全隐患。
二、时间安排及内容
1、自查阶段(12月21日-12月25日)
(1)二级学院(中心)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实验室安全检查方案,对本单位所属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尤其是实验室安全环境、实验室规章制度、危化品使用管理、重点设备安全等方面。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落实安全措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签订安全责任书,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二级学院(中心)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形成自查报告。
(3)二级学院(中心)于12月26日之前,将自查报告提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建设管理科,电子档发至:sbc@zzuli.edu.cn。
2、学校检查阶段(12月26日- 12月31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成立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组,对两校区各类实验室安全进行现场检查,主要检查实验室环境、安全管理责任落实、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安全检查台账、整改情况报告,特别是重点部位、重点设备、危害物使用及处置等。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3、整改阶段(2017年1月-2月)
以问题为导向,二级学院(中心)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问题隐患,逐步整改,提交整改复查报告报实验室与设备处。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负责人要进一步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工作思想,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层层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
联系人:贾老师,联系电话:6362740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12月21日